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17年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天津开发区国际商会 点击数:1193 发布时间:2017-06-27
按照国家及我市推进供给侧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6〕14号),引导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引导富余产能走出去,依据《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7】38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符合《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第二章第6、7、8条和《2017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详见附件2)有关规定的企业,均可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
二、工作流程
在开发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按申请条件自愿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如实填写《天津市名牌产品申报表》,结合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的要件要求,提交各类证明支撑材料,按照申请要件目录所标示的内容、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在申请材料侧脊自上而下填写产品名称、商标、企业名称信息)。
申请企业必须如实提供主要经济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故意伪造数据者,查实后取消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资格。
请有意愿的企业于7月13日前向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交名牌产品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参考附件4、5;共2份)、用户满意度调查表纸质(详见附件3;参考附件4、5;共4份)及PDF格式电子版(刻录光盘或发至附件5中邮箱)。企业申请材料(各类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更多流程介绍请详见附件3
三、联系方式:
天津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电话:022-65179397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B楼311室
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6日